問題一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依據的稅務政策是什么?
答復: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定:
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2、..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
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以下簡稱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問題二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目前延期到哪一年?
答復:
單價不超過500萬元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不含房產),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參考: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等16個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問題三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指的所有的固定資產?
答復:
不是的,不包括房產土地等不動產。
問題四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否包括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
答復: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不可以享受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的優惠政策。
關于《..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的解讀一是明確“購進”的概念。取得固定資產包括外購、自行建造、融資租入、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多種方式。公告明確 “購進”包括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兩種形式。將自行建造也納入享受優惠的范圍,主要是考慮到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所使用的材料實際也是購進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也看作是“購進”的。
問題五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否包括購入二手的固定資產?
答復:
是的包括。
..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中提到的新購進,并不是僅僅指購買新的,指的是在規定期間購買的固定資產就可以享受。
問題六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若是2021年12月份購買的,能否在2021年一次性扣除?
答復:
不可以。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問題七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需要享受?
答復:
不一定,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問題八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去年買的固定資產當時沒有享受一次性扣,今年是否還允許享受?
答復:
不可以了,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
問題九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否需要取得稅局的備案?
答復:
不需要備案。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該優惠政策的享受不需要去稅局備案后才可以享受,無需申請、無需備案,但要留存以下資料備查:確認購進時點的相關資料;固定資產記賬憑證;核算有關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差異的臺賬。
問題十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我們是一家個人獨資企業,能否享受?
答復:
不可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苐一條規定“在.......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據此,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以及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因而也就不能享受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政策。
問題十一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會計處理的時候直接計入費用?
答復:
不是的。會計上仍然計入固定資產科目。
問題十二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的時候就可以享受?
答復:
是的。
問題十三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能否舉個案例說明一下季度如何賬務處理?如何填報季度申報表?如何填報年報表?
答復:
甲公司在2021年1月購入一設備價值120萬元,當月投入使用,2021年苐一季度季報一次性扣除,財稅該如何處理?
會計處理:購入
借:固定資產 12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20萬元
會計2月份折舊分錄:
借:制造費用等 1萬元
貸:累計折舊 1萬元
………… 依次每月都一樣!
2021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填報:(苐一年)
問題十四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若是季度預繳所得稅的時候享受了一次性扣除,則以后年度會計正常計提的折舊是否需要匯算清繳做納稅調增?
答復:
是的。
以后年度會計上折舊了多少,當年納稅調增多少。固定資產在享受了一次性稅前扣除的以后的每一個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要做相應的納稅調整直到該項資產按照會計核算計提折舊結束,按當年會計處理的折舊金額做相應的納稅調增即可。
問題十五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就沒法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了?
答復:
享受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并非不能同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 二條規定,《...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
根據上述規定,固定資產一次性稅前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同屬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收優惠,二者可以疊加享受。
問題十六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可以直接計入費用類會計科目?
答復:
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這里的一次性稅前扣除并非會計處理上一次性計入費用科目,而是會計處理仍然計入固定資產,稅務處理上允許一次性扣除,遞延納稅,會產生稅會差異。
問題十七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是不是接受外部捐贈的固定資產也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
答復:
不可以。限定為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兩種方式,排除了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非貨幣形式。
問題十八
單價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還是購入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答復:
根據“46號公告”規定,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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